根據2月14日東莞市委對掃黃工作不力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的決定,虎門鎮黨委書記葉孔新、厚街鎮黨委書記錢超、黃江鎮黨委書記楊禮權、鳳崗鎮黨委書記朱國和等4名同志在全市範圍公開道歉。(2婚禮主持推薦月16日中國新聞網)
  東莞四名鎮書記的道歉書似孿生兄弟,幾乎如出一轍花店,引起網友噓聲一片,讓人感覺道歉書出自一人之手,其道歉的誠意還真是讓人生疑,到底是鎮書記們道歉的水平有限,還是缺乏道歉的誠意?是否存在因問責決定的需要而把道歉當作一種形式忽悠公眾?筆者認為,從四名鎮書記的道歉書不難發現在當地為何“黃流”會必然發生的原因。
  首先,鎮書記們均把揭開“黃流”這一鍋蓋的責任推給了中央電視臺。由此來看,如果沒有央視的曝光,那“黃流”豈不是仍在當地繼續泛濫,各位鎮書記豈不是仍相安無事,老百姓豈不是仍處於看似已習慣的精神霧霾之中?試想,如果以鎮書記為首的當地官員們盡到履職一方,造福一方的責任,做好了日常監管,“黃流”還能藏身此處,央視還有曝光的機會嗎?此時鎮書記們不是主動擔責,卻把矛頭指向央視,借錢確實讓人感覺有些奇葩,這哪裡是道歉,與指桑罵槐又有何異?
  其次,鎮書記們均把思想認識不足作為道歉的主觀原因。當地“黃流”泛濫時間之長,範圍之廣,已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,這僅僅是認識不足?這到底是認識不夠還是抗癌食物排行根本就沒有認識呢?作為主政一方的鎮書記整天面對“黃流”在自己眼皮底下橫溢,為何視作不見,這難道歸咎認識不足就能撇清責任了嗎?作為鎮書記在面對“黃流”時有何作為,在其中又扮演了什麼角色?是否如民間流傳的充當了“保護傘”,是否存在利益鏈條關係?從東莞副市長、公安局長一干人也被問責其中來看,也不排除鎮書記們在面對上級壓力和來自各方面的干擾時,身陷同流合污的無奈。即使如此,這也不應成為鎮書記們認識不足的原因,因而這樣的懺悔恐怕難以讓人接受。
  然後,鎮書記們均以大表決心的姿態來以示公眾。鎮書記們對自身在該事件中應承擔的責任沒有主動提及,沒有一絲敢於擔責的勇氣,難道鎮書記們只是認識不足?工作力度不夠?打擊不力?難道鎮書記們不應為此承擔玩忽職守、住商不動產嚴重失職的責任?此時,不是辭職而是繼續領導整治“黃流”的工作,到底還有誰會看好?
  近日,公安部要求迅速採取果斷措施,堅決整治、從嚴查處,堅決打擊賣淫嫖娼活動的組織者、經營者及幕後“保護傘”,並派出督導組趕赴廣東指導督辦案件查處、問題整治和責任追究工作。隨著打擊查處工作的進一步深入,四位鎮長的道歉書是否經得起檢驗還拭目以待。筆者認為,鎮長們與其事後道歉不如事前盡責,別用虛頭巴腦的東西辱沒了“道歉”的斯文。
  文/隔山  (原標題:東莞四鎮書記的道歉書為何受質疑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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