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12月9日,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作出一審判決並公開宣判,李某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15年,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萬元。
   家住固原市原州區張易鎮的楊某某系精神病患者。楊某某曾多次騷擾李某家。今年1月29日晚11時許,楊某某持木棒、剪刀再次來到李某家門口進行騷擾,並向李某家中亂扔石塊等物。李某從家中拿了一根井繩,從院牆翻出,繞到楊某某身後,奪過木棒,並用木棒朝楊某某身上亂打,致楊某某倒地。李某隨後用井繩將楊某某手腳捆綁,同時奪過楊某某手中的剪刀,用剪刀朝楊某某身上亂戳,後又持木棒朝楊某某身上亂打數下。
   事後,李某打110報案,楊某某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經鑒定,楊某某系鈍器暴力作用於頭部,造成顱腦損傷死亡。在法院審理過程中,李某親屬向本院交納賠償款3萬元。 (剡文鑫 馬建華)  (原標題:固原一男子獲刑15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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