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“當初我們一道從農村來杭州打拼,你在外頭撿破爛,我在家裡相夫教子……到今天千萬資產,你卻不珍惜”,杭州拱墅區法院近日審理一起離婚官司,起訴書里,女方是這麼描述兩人這十年的日子。
  兩夫妻是老鄉,當年一起來杭州。
  最早以撿破爛起家。女方說,當時男人整天奔波在外,很努力。十年裡,他們生了三個女兒一個兒子(哎,這點真不知道讓人怎麼說,也不知道孩子是不是都有戶口)。
  男人的生意越做越大,買了房子,買了車子,是寶馬車,當年的“撿破爛”已經變身經營一家某某物資股份公司。錢江晚報記者在浙江企業經營網上查到了這家公司,根據簡介,做的是“金屬材料、建築材料的銷售”。
  但是,男人變了。他不再回家,據女人說,膩上了她小姐妹的女兒,而且兩人在去年又生下一個孩子,屬於“非婚生子”。是以離婚。
  女方提出,你有婚外情,你是婚姻過錯方,我應該多分財產。
  官司是調解結案的。對於離婚,男人爽快答應。對於財產,他是這麼應允的:兒子歸你,三個女兒跟我,孩子們的撫養費統統我負擔;房子給你,寶馬給你,我再給你300萬元補償款。至於女方說的她所擁有的價值180萬元的公司股權,“我們自行協商處理,不需要法院處理”。
  女人還有點不放心,根據協商,300萬元將在2017年年底前分五次付清,“如果你有一期未足額支付,你必須再另行支付我人民幣50萬元,並且我要求可以就剩餘款項一併申請執行”。
  “沒問題”,男人爽快答應。
  這對年輕夫妻的故事,前半段是勵志片,後來當然不能算愛情片。
  前兩天看一個資料,忘了是哪個國家的學者對“幸福”的定義,他認為財富在構築整個“幸福”中的占比是10%,而日常中大多數人認為財富關乎幸福的比例應該為90%。
  另一個學者畫了個幸福曲線圖,大致上人們的財富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長,呈現一個拋物線的模樣,但是幸福感的拋物線恰恰方向相反,孩提時的幸福是最高峰,四五十歲是低谷。
  當然,種種學說,到了亦舒那裡,二十年前就總結得刻薄而明瞭——愛情沒了,要很多很多錢也是好的。
  本報通訊員 拱法
 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
  (原標題:十年前,為了家你很努力撿破爛到今天,資產千萬卻不要這個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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